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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滨湖新区BK202206号地块项目(高速尚阖院)暖通工程(二次)(评定分离)定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31 浏览:5637次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滨湖新区BK202206号地块项目(高速尚阖院)暖通工程(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AGZ01452/JG2024-04-130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78

    开标日期:2024730

    合肥滨湖新区BK202206号地块项目(高速尚阖院)暖通工程(二次)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达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267号望潜金融中心1幢办2204、2205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捌佰万元整38000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每批次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圣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枫林路9号西山林语庄园B22-103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肆佰玖拾伍万元整34950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每批次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安金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临泉路与新蚌埠路交口东北角铁路综合办公楼1001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陆佰陆拾捌万伍仟陆佰叁拾叁元叁角玖分36685633.39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每批次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南京祥泰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162号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综合研发楼5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陆佰贰拾叁万零壹佰陆拾叁元捌角肆分36230163.84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每批次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金智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6号鼎峰中心17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仟柒佰叁拾万零壹佰伍拾贰元零角贰分37300152.02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日历天/每批次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安徽省高速高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四川路与嘉陵江路交口高速尚阖院售楼部二楼

    联系人:卯工

    联系方式:0551-6518312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项目负责人:孙工

    联系电话:0551-63799346(18225859580)

    公示期: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法务办公室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联系人:朱律师,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