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DB电子官网

    芜湖高速公园里项目消防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1 浏览:9427次 

    项目名称

    芜湖高速公园里项目消防工程

    项目编号

    WH21GC2024QT2470

    标段名称

    芜湖高速公园里项目消防工程

    标段编号

    WH21GC2024QT2470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芜湖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李工0553-5615705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口中建智立方一期6号楼7层

    联系人及电话

    贾晓亮15256545661、0551-65772770-72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4月10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共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元)

    5352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王欢

    证书编号:皖1342015201616781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65

    质量承诺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本工程图纸设计要求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成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元)

    5333112.68

    项目负责人

    冯晓春

    证书编号:皖1342021202201358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65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勤志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投标报价(元)

    5594724.76

    项目负责人

    周军华

    证书编号:皖1342019202000976

    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365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